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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医学会2025年度医疗鉴定培训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升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安全与质量持续改进,11月29日,由青岛市医学会主办的“2025年度医疗鉴定培训会”在青岛顺利召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处处长徐大韬,上海市医学会鉴定办公室主任薛晓芳、山东省医学会鉴定办公室业务负责人张照鹏、青岛市资深法律专家张新博、青岛市医学会医鉴办干事王旭升出席会议。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事故处置相关工作科室负责同志、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相关负责同志、青岛市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成员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青岛市医学会副秘书长张韬主持。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处处长徐大韬在讲话中指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处置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将“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贯穿于鉴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在市医学会的努力下,在各区市卫健局、医疗鉴定专家的共同参与下,我市鉴定工作总体平稳。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医疗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能力,提升医疗鉴定工作的专业水平;持续优化流程,切实提升鉴定工作的整体效率。

上海市医学会鉴定办公室主任薛晓芳带来《医疗事故鉴定要素的正确把握》授课,薛主任从医疗行为的判定、人身损害后果与程序、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等方面,结合大量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出要按照“三个基本原则”以及“二从、二不从”对医疗行为有无过错进行认定;按照“先分则、后总则”的判定原则来确定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按照鉴定三要素的“五种组合情形”来确定因果关系。

山东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张照鹏教授带来了《医疗鉴定与医疗纠纷预防》授课,对全省医疗鉴定工作情况进行总览。张教授从医疗事故定义、鉴定程序、结果的利用以及医疗纠纷的防范的角度,分别进行了详细讲解。他指出,要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业,同时要高度注重病历规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发生医患纠纷后要积极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青岛市资深法律专家张新博教授带来了《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授课,张教授围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鉴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例对鉴定证据依据的审定和使用、鉴定结论的法律作用,以及其中的民事赔偿、行政执法和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

青岛市医学会鉴定办公室干事王旭升带来了《青岛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授课,向与会者讲解了我市鉴定工作的具体流程和专家在鉴定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培训会的顺利召开,有效提升了我市鉴定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执业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增强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其“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核心功能,构建更加安全、信任、高效的医疗卫生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布日期: 2025-12-02    浏览: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