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所属学会党支部
党员重点学习资料清单
2023年第2期
(总第2期)
中共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学习清单】
1.万钢同志在2023“科创中国”年度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学习提纲(资料附后)
2.2023年“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实施方案(资料附后)
【资料1】
万钢同志在2023“科创中国”
年度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学习提纲
2022年,中国科协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科创中国”建设为抓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了科协智慧、科协方案和科协力量。
一是汇聚了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聚焦“科创+产业”,集贤汇智、广聚英才,组建492支科技服务团,引领科技工作者服务产业一线,科协组织力多元化呈现,资源优势规模化扩展,协同效能结构化壮大。二是打造了创新创业活跃的城市群。“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因地制宜,65个试点城市和园区各具特色的科创活动促进了创新资源的均衡分布与活化应用,实现成果转移转化落地千余项。三是形成了产学研协作的新枢纽。“会地合作”服务模式进一步延伸拓展、扎实落地,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集群化汇聚创新资源,搭建跨界主体互动交流的平台,夯实人才和技术下沉的有效载体。四是推动了技术服务交易的新变革。“科创中国”平台顺应信息时代潮流,汇聚千万量级的用户群体、百万量级的创新资源,精准对接技术供需,运营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党的二十大为2023年“科创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自立自强,打造人才引领驱动的新引擎
一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力、资源统筹力和组织融通力。着力发挥科协系统融通专业领域、横跨行业门类、纵贯产业链条的人才高地优势,广泛吸纳各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速高能级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要素系统化导入产业一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二要把握当前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加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不断完善平台的数据驱动和场景牵引功能,促进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良性互动,推动高校、院所、企业深化合作,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三要积极应对产业升级挑战,加快先导技术价值转化。深入总结我国制造业数控一代、智能一代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做法,坚持和完善深入基层、形成集群、发展园区、带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加速创新要素聚变。
二、着力创新创业,培育科技经济融合的新格局
一要切实服务广大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紧扣企业技术问题,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的解决方案,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和就业承载能力。二要提升科技服务的匹配度和时效性。主动发现和聚集地方资源,推动特色发展,引导全国学会等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实体机构,创新模式培育技术交易服务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常态化、市场化服务机制。三要广泛吸纳商业银行、投资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参与“科创中国”建设。助力金融资源精准投放,促进科创企业融资增信,着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从而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科创投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投资成功率。四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艺术的结合。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带动整个科技领域学风、作风的转变。要在促进科技和产业结合的同时,推动科技和各地社会文化紧密结合。
三、强化共建共享,拓展融通开放协同的新空间
一要通过高水平的对内开放,促进各省市、各行业、各领域融通。要准确把握中国科协与有关国家部委、中央企业以及省份城市的合作需求,联合开展科创资源共享服务,发挥产学协同纽带作用,不断开辟科创合作的新通道。二要延伸拓展服务面,协同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针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广阔空间,积极响应跨界协同新模式对乡村产业形态带来的深刻变化,探索建设“科创中国”乡村振兴产业顾问组等柔性创新组织,不断深化跨界融合,以柔性服务带动乡村产业创新。三要着力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倡导开放科学理念,与全球科技界持续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建设性对话,突破原有的技术描述和产业分割,推进前沿性、国际化的技术标准供给;吸引国外创新机构参与“科创中国”品牌会议、技术路演等活动,鼓励更多优秀先导技术、新锐企业、产业融通组织、创新创业人才参与“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的遴选,努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资料2】
2023年“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搭建科技界与金融界合作桥梁,完善“科创中国”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制,中国科协联动有关金融机构、省级科协、全国学会以及各“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共同启动“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以下简称伙伴计划)。现制定2023年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中国科协“一体两翼”组织人才优势,吸纳金融资源参与“科创中国”建设,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效率和质量,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协力构建科创金融生态体系,有效支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助力纾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为试点城市产业稳步增长提供强劲动能,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出应有贡献。
(一)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支持
1.推动设立试点城市创投基金。搭建试点城市与金融机构交流平台,推动试点城市设立由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有关创投机构、全国学会等联合发起的科创母基金、城市创投基金,引导对科技创新创业的长期投资,带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拓宽科技工作者在试点城市转化成果、创业兴业融资渠道。
2.支持科创信贷精准投放。组织全国学会向相关银行提供专家咨询、技术评价等服务,协调有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面向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海归创业人员,推出专属优惠政策,提供专属信贷产品,加大向试点城市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提升企业融资效能。
3.助力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组织试点城市推荐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创债潜力发行人,由证券交易所开展专业化对接服务,精准引领金融资源直达企业科技创新关键环节,为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二)为科技投融资提供专业支撑
4.联合发布行业科创白皮书。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产业,组织全国学会联合金融领域专业智库,编制发布细分行业科创白皮书和产业创新动态目录,为科创板投资决策和企业上市提供专业依据。
5.遴选推荐优质科创项目。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依托全国学会科技评价优势,联合试点城市、金融伙伴征集遴选科技属性强、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充实“科创中国”平台项目库,丰富试点城市优质科创项目储备,优先向“科创中国”金融伙伴推介,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投向。
6.组织科创项目评价评估。邀请全国学会、创投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跨界专家共同参与“科创中国”系列技术路演等项目评价,全面反映项目的科技属性、投资价值和产业前景,推举优秀项目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打造科创金融品牌活动
7.升级“科创中国”技术交易大会。在长沙、贵阳等地举办“科创中国”技术交易大会,邀请金融伙伴参与。组织金融机构参与“科创中国”系列创新创业大赛,会同全国学会、中央企业、试点城市等,围绕新能源汽车、智慧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遴选优质科创项目,搭建转移转化桥梁。
8.开展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训培育。协同证券交易所及专业服务机构,在试点城市举办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训、科创金融产品推介、实地走访、上市问诊沙龙等系列活动,培育“科创板潜力新星”及“专精特新”上市企业。
9.组织科技金融对接服务。收集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融资需求及创新资源需求,组织全国学会、金融机构专家联合下沉试点城市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将科技、人才、资本导入一线企业,为企业科技创新“输血供氧”。
10.举办“双招双引”对接活动。在试点城市举办多种形式的招才引智政策推介会、高层次人才引进说明会、科创信贷产品推介会、创投基金落地推进会、科创投资项目库推介会及优秀项目路演、行业科创白皮书发布会等,拓展科技、人才、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平台和渠道。
(一)邀约科技金融合作伙伴
在“科创中国”数字平台开设金融伙伴专区,设立金融伙伴申请入口,明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差异化准入条件,面向全国线上邀约征集金融伙伴,按程序呈报审定金融伙伴名录后公开发布并持续更新。
(二)汇聚科技金融数字资源
在“科创中国”数字平台建立科创金融服务数据库,汇聚全国学会、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试点城市等科创金融信息,提供科创金融服务产品,促进金融科技领域协同创新。
(三)推广科技金融服务典型模式
通过“科创中国”平台新媒体矩阵多方位多层次宣传金融伙伴计划,凝练一批“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典型模式,展示一批科创金融服务优秀案例。联合主流媒体、流量平台推广相关经验。
(四)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建立伙伴计划季度推进会制度、伙伴计划月度进展报送制度,做好参与各方的信息汇集和数据统计,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及重要事件等,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伙伴计划落实落地。
(五)建立评价激励机制
强化激励导向,在“科创中国”试点城市评估、创新驱动示范市遴选以及全国学会工作评估中体现伙伴计划相关内容,科学评价金融机构参与的过程和绩效,逐步建立科创金融服务评价体系。
(六)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风险
制定“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实施规范,列出负面清单,规范相关业务和活动开展,确保合作事项依法合规。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制定制度规范、审定法律文件、解释相关法律问题、代理司法活动等相关法律事务。
(一)第一阶段(2023年4月底前)
启动伙伴计划,确定首批10余家金融伙伴并发布首批合作事项,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年6月底前)
召开10场左右“科创中国”金融伙伴工作对接会,商讨伙伴计划各事项落地事宜,同步开展企业需求征集、金融产品推介、优秀项目遴选、走访交流座谈等活动,设立运行伙伴专区,合作氛围初步形成,合作机制顺畅运行。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在各试点城市举办10场左右科创信贷产品推介会、创投基金落地工作推进会等活动,向试点城市发放科创贷款不少于1000亿元。开展6场创新创业大赛,入库拟投资重点项目400个左右。举办4场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训、科创板上市问诊沙龙、“走进北交所”等活动,服务企业200家左右。支持5家左右科技型企业申报和发行科创债。2-3家头部商业银行在“科创中国”平台开通科创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伙伴计划各项活动全面展开,部分重点项目完成签约。
(四)第四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吸纳100家金融伙伴加入伙伴计划。完成向试点城市和乡村振兴重点县发放贷款不少于2000亿元。力争在5个试点城市设立科创投资基金。举办技术交易大会。举办10场创新创业大赛和100场技术路演活动,入库拟投资重点项目800个左右。举办6场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训等,服务企业300家左右。发布10个细分行业“科创属性”白皮书。各方合作成效显著,伙伴计划影响力持续提升。